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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复合被拒生恨意 发裸照索要20万分手费

发布时间:2018-03-22 23:09:42   来源: 网络    

2015年6月,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陈璐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张远南。“我俩的工作差不多算是同行,聊得也挺开心的。”张远南比陈璐大4岁,陈璐觉得跟他相处能学到很多东西,两人逐步发展成了恋人。2016年9月,陈璐接到了公司的调令,让她到南方总公司。“这一次的调转,我提了职,我俩都挺高兴的。”两人约定,陈璐到南方后,张远南也会想办法调去南方。然而,张远南始终没遇到合适的机会。“没有找到比现在好的,他也舍不得自己的工作。”因此,两人开始了异地恋。

起初,只要有时间张远南就到南方看望陈璐。但时间长了,两人工作都很忙,渐渐的只能通过微信和QQ聊天联系。“很多异地恋,最终都敌不过时间和寂寞。”陈璐叹了口气。“我以为我们一定可以坚持,但最终还是没什么不一样。”2017年初,经过慎重考虑,陈璐向张远南提出分手。“没想到他会那么偏激,那段时间,真是噩梦一般。”刚开始,张远南天天给陈璐打电话、发信息要求复合。

见陈璐态度坚决,张远南将两人在一起时拍的性爱视频和照片发给陈璐,威胁说如果不复合就要陈璐给他20万元“分手费”。否则,就要将这些照片和视频发到网上,并公开陈璐和其父母的个人信息。“当初,我是以为我们两个以后会结婚,所以拍了那些照片和视频。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儿。他刚开始威胁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就是一时生气,没想到他是认真的。”在张远南的威逼下,陈璐不得已将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并给了张远南一部分“首付”。

“我也刚参加工作不久,怎么有那么多钱,我希望慢慢劝他。”陈璐没想到张远南还是一再追要分手费。“如果不是真的没办法,我想我可能不会去报警。”很快,警方将张远南控制住,并拿到了存有陈璐裸照的电脑以及两人网络聊天记录和陈璐转给张远南“首付”的记录。今年初,南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张远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其实际收取的金额不大,又主动返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原谅,法院判处张远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罚金。